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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马伟华、张亦弛:“非遗在社区”的价值逻辑与实践创新

    发布时间: 2026-07-09 15:51 来源: 中国文化报

    2021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明确指出:“加强新型城镇化建设中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全面推进‘非遗在社区’工作。”这一要求强调了社区参与,对非遗保护与传承的重要性。社区在非遗实践中的关键地位可追溯至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于2003年颁布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该公约将“尊重有关社区、群体和个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重要宗旨,并提到“应努力确保创造、延续和传承这种遗产的社区、群体,有时是个人的最大限度的参与。”社区作为居民日常生活、社会交往的主要空间与地方记忆的现实承载,是非遗活态化保护与传承的重要场域。随着我国非遗保护工作的深化,“非遗在社区”逐渐由政策倡导,演化为具有广泛实践形态的社会行动。

    “非遗进社区”向“非遗在社区”的转变,是近年来我国社区非遗实践的重要推进方向。“非遗进社区”指的是非遗面对社区与群众的传播,暗含一种短期的时间维度。在此过程中,社区仅作为被动接受非遗项目的场所,而非保护与传承的主体,民众的非遗实践也仅停留在体验而非参与式发展的层面。“非遗在社区”的实践转向则更进一步将非遗资源融入社区生活、治理与发展的全过程,使之在社区多元主体协同参与的过程中实现在地化、活态化的保护与传承。同时,非遗资源为社区营造与文化建设注入了新的活力,“非遗在社区”具有促进非遗保护与社区建设双向互构、内在耦合的价值潜力。基于此,结合我国社区非遗实践的现实探索,分析“非遗在社区”的价值逻辑与实践要义,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与现实价值。

    将非遗保护嵌入日常生活,实现文化空间的在地化营造,是“非遗在社区”的实践基础。作为文化实践的非遗本质上是一种在地性存在,只有扎根日常生活土壤,才能实现持久存续与活态传承。“非遗在社区”为恢复非遗的“生活性”提供了在地化的文化空间——通过将非遗资源融入社区文化生态,建立起非遗实践同社区日常生活的有机关联。基于此,应将非遗实践场所嵌入社区居民的日常生活实践,降低居民接触非遗的门槛。比如,江苏苏州丰桥街道以遍布社区的书场作为主要场所,将评弹演出嵌入居民日常休闲场景,在社区内重建起评弹演艺的在地化空间。同时,还应重视对具有仪式属性的非遗形态进行周期性激活,将其纳入社区生活节律中。上海四平路街道始终致力于对当地民俗传统元宵行街会的保护与传承,自2005年以来持续举办这一非遗活动,将传统节日转化为现代社区共同参与的公共文化活动,在周期性民俗活动的反复展演中,行街会为社区居民提供了区别于日常生活的“阈限”体验,发挥了凝聚社区认同的重要作用。可见,“非遗在社区”使非遗扎根社区内部的真实文化需求之中,重建了非遗同日常生活的意义纽带。

    构建多元主体协同参与的非遗社区实践机制,激活社区非遗知识网络,是“非遗在社区”的主体依托。非遗知识体系的实际形态往往弥散于社区空间,分布于集体活动、公共活动、家庭教育等多元社区实践情境中。因此,非遗保护与传承不能仅依赖“一脉相承”的传承人机制,而应在社区层面构建多元主体协同参与的非遗实践机制,激活社区非遗知识网络的整体运作。这其中,应强化传承人在社区非遗实践中的核心作用,通过设立“非遗传承人工作室”“社区非遗课堂”等方式,让非遗传承人同社区居民建立起常态化的互动关系。比如,北京东城区东花市街道通过组织扎绢花、做绒鸟、火绘葫芦等社区非遗课程,将非遗传承人同社区居民紧密联结。在此过程中,非遗传承人、社区志愿者与社区居民结合绢花、料器等集体创作了一幅冬奥会主题的作品《我们在一起》,该作品在东花市社区博物馆长期展出。此外,应重视不同年龄、职业与文化背景的社区居民对非遗实践的差异化参与需求,策划社区非遗口述史整理、手工技艺学习、AR(增强现实)互动体验等不同类型的非遗实践活动。比如,广东广州永庆坊非遗街区引入广绣、醒狮、粤剧等非遗项目,依托课程体验、社区教育、青年市集等,策划了老街坊口述史整理、VR(虚拟现实)醒狮等非遗实践活动,形成了差异化主体参与的复合型非遗实践平台,使非遗技艺与知识在代际交流与互动转译中获得新的表达空间。

    将非遗实践纳入社区公共文化建设体系,培育社区内生文化治理能力,是“非遗在社区”的动力保障。传统的“非遗进社区”实践模式往往依赖项目制的运作模式,在短期内集中调配非遗资源以发展相关活动,但这些项目的周期性撤离,难以有效培育社区的内生文化治理能力。将非遗实践纳入社区公共文化建设体系,是突破上述困境的重要路径,其核心在于将非遗实践纳入社区公共文化建设的常态化体系,实现非遗资源从项目化转向机制化。基于此,首先,应推动居民从非遗活动的被动接受者,逐步转变为社区文化事务的参与者。比如,浙江温州鹿城区在多个社区设立“非遗创艺坊”,鼓励居民作为非遗传承志愿者参与志愿培训、集体备课、活动共议,承担起社区非遗传承的日常工作,为居民参与社区文化事务提供渠道。其次,应重视对熟悉地方文化且具有组织与传播能力的社区非遗传承骨干的培养,使其在非遗传承人、社区组织与社区居民间发挥中介作用。比如,山东枣庄薛城区依托社区文化书院所开展的非遗驻点传承活动,建立起“基础培养—进阶提升—传承孵化”的人才培育体系。从社区居民中筛选有潜力者,将其培养为具备非遗知识技艺与组织带动能力的社区文化骨干。最后,探索以社区非遗实践服务真实的社区治理议题。通过挖掘非遗在促进社区居民参与公共事务、整合社区资源、回应社区问题等方面的重要价值,社区也能够在持续的非遗实践中,提升自我组织与自我更新的文化治理能力。

    作者:马伟华、张亦弛,南开大学社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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