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中医药局综合司发布《关于2026—2028年周期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建设标准的通知》。
《2026—2028年周期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建设标准》《2026—2028年周期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建设标准》从组织管理、发展成效、改革创新、群众可感可及等4个维度分别提出了47条和49条评估指标,发展成效部分对服务网络、服务能力、服务队伍、适宜技术、质量管理、产业发展等具体内容进行要求,提出基本建成覆盖城乡的“15分钟中医药服务圈”。
市级层面提出,除常住人口低于10万人的县外,市域内其他县的县办公立中医医疗机构实现县域全覆盖(直辖市所辖区除外)。市域县级公立中医医院均规范开展“两专科一中心”项目建设,每院建设2个具有示范作用的中医特色优势专科。对于国家明确设置的质控专业,地市级至少应覆盖50%以上。县级层面提出,县域所辖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将中医门诊病历、中医适宜技术、中药处方点评等纳入质控工作。
《通知》提出,2022年印发的《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建设标准》《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建设标准》(国中医药医政发〔2022〕1号)同时废止。(记者 伍志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