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南省中医药管理局发布通告,为《河南省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师承教育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暂行)》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实施细则》明确,指导老师应具有中医类别执业医师,中医类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或累计从事中医临床工作15年以上。具有中药类副主任药师以上职称,或中药类别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累计从事中药炮制、鉴定、制剂等中药实践工作15年以上。指导老师同时备案带教的继承人数量不得超过4人,鼓励带教基层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
《实施细则》明确,指导老师负责继承人的跟师学习质量和传承效果,根据继承人专业能力、资质水平确定师承学习期限,原则上不少于1年,平均每月带教时间不少于8个半天。此外,将指导老师带徒工作量纳入绩效工资考核指标并适当倾斜,支持中青年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外出脱产跟师学习,合理保障其跟师时间及跟师期间的工资、福利等待遇。(记者 徐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