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省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就《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辽宁省中医药条例》在辽宁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从7月至8月下旬,分赴大连、丹东、锦州、营口、阜新、铁岭、盘锦、葫芦岛8市,紧扣法律制度、法定职责和法律责任落实情况,综合运用听取汇报、实地走访、查阅资料、随机抽查等多种方式,深入各级综合医疗机构、中医院、中医药企业、中医药种植专业合作社、中医药产业园区、医疗卫生院校等,详细了解中医药服务群众、中医药全产业链发展、中医药传承与创新、中医药人才培养等情况。通过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听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人大代表、专家学者、中医院、中医药企业等工作建议。执法检查组对各地贯彻实施中医药“一法一条例”取得的成效予以肯定,并就检查中发现的法律法规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关艳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