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深层次改革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其中从三方面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强调推动特色炮制技术、协定处方等学术成果转化。
在加强中药标准规范建设方面,《政策措施》明确,优化省级中药标准制修订流程。推进《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实施。制定江苏省中药饮片临方炮制备案工作程序,推动具有临床特殊需要的中药饮片炮制技术获得临方炮制备案、纳入炮制规范。支持符合条件的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在支持中医学术流派传承发展方面,《政策措施》明确,支持对吴门医派、孟河医派、龙砂医派、澄江针灸学派等中医学术流派的挖掘、保护和传承,建设中医流派方药数据库,推动特色炮制技术、协定处方等学术成果向临方炮制备案、炮制规范及医疗机构制剂、经典名方转化。修订医疗机构制剂注册与备案实施细则,优化医疗机构整理人用经验数据规范收集机制,探索运用人用经验、流派学术成果进行医疗机构中药制剂技术审评审查。
在促进中药新药申报转化方面,《政策措施》明确,支持创建区域中药制剂中心,支持临床急需、新药研发用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省内调剂。推进省中药融合创新中心建设,开展“苏药名方”医疗机构中药制剂遴选,支持名老中医方、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向中药新药转化。支持中成药品种二次开发,对符合申请保护条件的中药品种免于现场核查。(记者 方碧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