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网·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博物馆
  • 网站首页
  • 相关机构
  • 政策法规
  • 新闻资讯
  • 项目名录
  • 项目聚焦
  • 风云人物
  • 会议展览
  • 人才培养
  • 影像展
  • 3D展厅
  • 中医药委员会
  • 中成药和中药饮片列入零售药店医保个人支付白名单

    发布时间: 2026-05-21 13:53 来源: 中国中医药报

    近日,国家医保局办公室、财政部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定点零售药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使用监督管理的通知》,明确建立定点零售药店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支付白名单制度,白名单内的,个人账户在定点零售药店可以支付;白名单外的,不予支付。其中中成药和中药饮片列入白名单。

    根据《通知》,列入白名单的,应是经药监部门正式批准注册或备案,可以在零售药店销售,并且与治疗密切相关、医疗属性强、价格适宜的药品、医疗器械和医用耗材。其中包括在我国正式批准上市的化学药、生物制品、中成药、中药饮片,包括国产、进口、港澳台地区生产的药品;体温计、血压计、血糖检测仪、康复辅助器械等医疗器械;医用口罩、棉签(棉球)、纱布绷带、创可贴、退热贴等医用耗材,病原检测试剂、早孕试纸等体外诊断试剂,一次性末梢采血针、笔式注射器及针头、碘伏帽、造口护理袋等长期治疗使用耗材。

    保健品、日常生活用品、家具洁具、家用电器等非医疗用品,牙膏牙刷牙线、面膜化妆品、隐形眼镜、按摩设备、智能通讯计时设备以及用于体育健身、养生保健等生活功能为主、医疗附加值较低的器械耗材,不得纳入白名单。(记者 方碧陶)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协会中医药委员会
    联系电话:010-68868488
    京ICP备2021004895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1102001513号
  • 微信公众号

  • 抖音号

  • 微博